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促进我县宗教领域执法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督的公平、公正、有效、透明,推进宗教事务的依法规范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抽查是指我局执法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宗教场所进行现场抽查,并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结果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 要依法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必须做到检查主体合法、检查职责法定、程序公平公正、检查结果公开。
第四条 我局执法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监管、谁建库”的原则,负责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方式。
第五条 辖区内所有宗教场所都要列为随机抽查对象,按照类别编入《抽查对象名录库》,通过摇号的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民宗局法制部门应现场监督“摇号”程序。
第七条 抽查工作开始前,根据抽查对象的类型,从相应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要建立“底部抽取”机制,在抽选检查人员时刻适当增加人员数量作为后备递补名单。
第八条 经“摇号”程序抽取的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由只能业务部门掌握并注意保密,防止“跑风漏气”。执法人员到达检查场所后,如发现与检查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及时向抽查部门提出回避申请,经同意后可由抽查部门从“摇号”抽取的后备递补人员名单中指派。
第九条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2次,每次抽查对象的数量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总数的5%,在寒暑假、重大节假期、违规经营行为高发时段等重点节点,提高抽查频次。
第十条 执法人员在检查每个市场主体时应不少于两人,并当场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执法人员要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规范填写《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报抽查部门审查。
第十一条 检查人员要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遵守保密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依法依规做好惩处工作,及时纠正抽查对象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文体局予以立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视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第十二条 按照“谁组织随机抽查,谁负责结果通报”的原则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每一轮随机抽查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通过本级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对外公开通报结果。对外公开前,应按规定履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各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网站
县(市、区)
本县网站
主办: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永泰县大数据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