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司法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18-12-24 16:42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司〔2018209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司办发明电〔201887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1220日对永泰县公证处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按照永泰县《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选2名检查人员组成本次随机抽查的检查组,对我县的1个律师事务所、1家公证处进行随机抽签,确定1名被查对象。抽签结果如下:

抽查机构对象名单:永泰县公证处

检查人员:陈小玲、杨岚春

二、抽查情况

被抽查的公证机构能认真执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管理考核规定。规章制度健全且均上墙公示,公证文书和档案管理规范,各类登记表、簿、册规范,记录完整,业务卷宗质量较好,投诉受理登记簿完备。公证机构及从业人员能够服务大局、客观公正,加强内部管理,抓好人员教育,增强服务意识,规范从业行为。抽查中没有发现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

三、抽查结果

1、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虽然公证事项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且公证卷宗装订规范整洁,但是,公证处个别卷宗仍然存在程序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等细节上的小瑕疵、小疏漏问题。

2、检查工作需改进的地方

针对公证程序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等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紧绷公证质量就是生命线这根弦,扎扎实实履职尽责,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推动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检查结果

通过对本次检查对象:永泰县公证处执法情况为合格。

 

 

                                  永泰县司法局

2018 12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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