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新型经营主体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农业局 时间:2017-11-16 19:09 浏览量: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17〕55号)文件精神,2017年8月22日永泰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葛岭镇人民政府共6人共同对葛岭耀峰农场补助资金“先建后补”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参加验收人员都认为符合省财政厅、农业厅《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15号第三十七条:改善生产设施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年度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资金安排(万元)

总投资

申请补助资金

自筹资金

2017

永泰县葛岭耀峰农场

葛岭镇焦坑村

进场道路水泥硬化长320米,宽3米,厚度0.18米。

9.5

8.5625

0.9375

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若发现该项目建设内容有弄虚作假行为,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永泰县农业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2017年1116日-2017年1124日。举报电话:0591-24832127

 

 

永泰县农业局

2017年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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