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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17〕55号)文件精神,2017年8月22日永泰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葛岭镇人民政府共6人共同对葛岭耀峰农场补助资金“先建后补”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参加验收人员都认为符合省财政厅、农业厅《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15号第三十七条:改善生产设施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年度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资金安排(万元) |
||
总投资 |
申请补助资金 |
自筹资金 |
||||
2017 |
永泰县葛岭耀峰农场 |
葛岭镇焦坑村 |
进场道路水泥硬化长320米,宽3米,厚度0.18米。 |
9.5 |
8.5625 |
0.9375 |
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若发现该项目建设内容有弄虚作假行为,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永泰县农业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4日。举报电话:0591-24832127
永泰县农业局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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