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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基山(福州)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项目位于永泰县塘前乡官烈村,项目业主为洛基山(福州)药业有限公司,我局于2008年1月26日通过该总平面图审查,该项目于2008年开始动工建设,已建成一栋3层综合楼、一栋3层中药饮片车间等建筑。2017年业主重新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总平面图,我局于2017年8月17日审批通过该项目总平面图变更方案。现因施工深化设计,业主又重新委托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总平面图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总征地面积为11450.0平方米不变,计容用地面积4473.90平方米不变,总建筑面积由5426.20平方米调整为5565.57平方米(其中新增丙类厂房建筑面积为2644.37平方米),建筑、构筑物占地面积1669.34平方米不变(其中新增丙类厂房占地面积为501.00平方米),绿地率由18.6%变更为绿地率18.7%,容积率由1.21调整为1.24,配建机动车停车位由10辆调整为1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由53调整为55辆。
2.建筑调整:新建丙类厂房总高度由17米调整为23.9米,建筑总层数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图纸。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要求,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7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规划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24839080)。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规划审批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4839080)。我局办公地点: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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