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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通过公开竞拍取得位于永泰县葛岭镇黄埔村樟[2013]挂21号、22号、23号、24号等四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局于2014年12月办理了泰禾大樟溪C-05、C-11、C-12等三个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系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出因国道355县(纵四线)从该项目用地北侧穿过,造成该项目无法按原规划设计条件实施,申请对该项目四个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通过土地置换,保持各类用地性质、各类用地总面积、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等不变,对用地边界、建筑密度、建筑限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用地边界调整:C-14地块用地面积由28257平方米调整为65777平方米;C-08地块用地面积由66654平方米调整为47470平方米;C-04地块用地面积由88023平方米调整为C-04-2地块用地面积14065平方米;C-01地块用地面积由4813平方米调整为C-04-1地块用地面积60435平方米。
2、建筑密度和限高调整:为了更好依山就势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和景观视野,将住宅地块(C-05、C-11、C-12地块)限高由40米调整为80米、80米、100米,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28%;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地块(C-04、C-08、C-14地块)限高由40米调整为100米、80米、80米。
具体调整详见附表和附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17年10月31日召开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专家论证,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该项目控规调整论证会,控规调整方案于2018年1月 5日至2018年2月6日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局公示栏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定通过。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公示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 2月27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规划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24839080)。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规划审批科提出申请。我局办公地点: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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