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8]3号)文件精神,经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审核,现将我县符合申报省级资金补助的项目给予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3日—3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提议,可致电永泰县运管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481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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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8]3号)文件精神,经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审核,现将我县符合申报省级资金补助的项目给予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3日—3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提议,可致电永泰县运管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481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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