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台口垃圾简易填埋场封场整治项目(EPC)招标公告
来源: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时间:2018-10-17 09:11 浏览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台口垃圾简易填埋场封场整治项目(EPC)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樟发改批[2018]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永泰县台口垃圾简易填埋场封场整治项目(EPC)

2.1.2招标人: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2.1.3建设地点:葛岭镇台口虎坑下规划范围内。

2.1.4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5345M2,建设台口垃圾简易填埋场封场整治项目,填埋场垃圾量约36.1万立方米,渗滤液处理规模为50t/d,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974.07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永泰县台口垃圾简易填埋场封场整治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工作范围:审批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与调整、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②施工工作范围:垃圾堆体整治、封场覆盖及防渗系统、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系统、渗滤液导排与收集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绿化与植被恢复、渗滤液处理系统和垂直防渗等用地红线范围内垃圾简易填埋场封场整治工程的施工;

③工程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3工期要求:合同总工期:29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施工的工期分别要求如下:

2.3.1设计周期要求: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应完成优化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3.2施工总工期: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4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执行省、市有关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必须携带原件或复印件盖章备查)

3.3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或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或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7]35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业绩要求:

3.7.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垃圾填埋场封场覆盖施工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中标公式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3.7.2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8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施工人员均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限制本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及其它主要设计、施工人员以及资格审查的其它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 18 日至2018年 10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永泰县移动公司对面)】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11 月 12 日 9时30分,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⑤或担保保函;⑥或投标保证保险。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地     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3,邮编:350700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187507368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68号群升国际J区二号楼2909室  邮编:350002

电话:13960886681   传真:/

联系人:谢工、张工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永泰县移动公司对面)

 

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泰县监察局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福州市永泰县南湖路

电话:0591-24836279、0591-2487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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