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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省级品牌渔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18〕57号和永泰县农业局《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品牌渔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樟农〔2018〕238号,经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当地镇政府确认、省市专家评审、农业局局务会议研究,现将拟补助资金进行公示:拟补助福建之光生态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30万元、永泰县清凉镇清星养鳗场30万元。公示无异议后下达。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5日
举报电话:24856069、1370509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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