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正宏招[2018]14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生态景观林建设项目(EPC),已经永泰县人民政府以[2018]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永泰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泰县生态景观林建设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永泰县;
2.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 工程建设规模:永泰县葛岭镇九老生态景观改造工程、永泰县梧桐镇伽屿岛生态景观改造工程、樟城镇城关村生态景观改造工程I期、樟城镇城关村生态景观改造工程II期、葛岭台口村生态景观改造工程、葛岭镇东星村A地块生态景观改造工程、葛岭镇东星村B地块生态景观改造工程等,面积计840亩。
2.5 项目投资限额:人民币2500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财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工期要求
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7个生态林种植任务,于2021年5月完成竣工验收。
2.9工程质量要求
2.9.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评审合格。
2.9.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9.3设备、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又称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合法有效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投标人在册员工。
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 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施工)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施工)人员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2月 07 日至2018年 12月 13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00 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珠宝城B区10层)购买招标文件(含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含其他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需由投标人企业基本户转出)、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补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01 月 02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珠宝城B区10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永泰县林业局公示栏、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fzzhzx.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泰县林业局
地 址:福州市永泰县安华商贸城南楼三层
邮 编: 350700
联 系 人: 李淑芳
电 话: 0591-24832163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珠宝城B区10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 83308660(15985777739)
联系人:王成鸿
监督部门: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
电话:0591-2485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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