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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9〕6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30号)及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项目申报指南》的函等文件要求,我局按照评选程序,通过推荐、筛选、审核,经局评委会评审和局务会议研究,并通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评定永泰县嵩口天富家庭农场、永泰县塘前乡杨光家庭农场为2019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家庭农场示范场。
2019年 11月7日,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及嵩口镇人民政府共7人共同对永泰县天富家庭农场 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先建后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2019年 12月 3日,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及塘前乡人民政府共8人共同对永泰县塘前乡杨光家庭农场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先建后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对这两家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参加验收人员都认为符合《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30号)中关于2019年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支持建设内容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年度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资金安排(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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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申请补助资金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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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永泰县天富家庭农场 |
永泰县嵩口镇佳洋村大仑12-1号 |
1.厂房基础设施:(1)租房100平方米(年限20年)3.3万元、(2)修建厂房2.5万元,2项共计5.8万元。2.油厂仪器设备:(1)立式榨油机1台3.5万元;(2)大型粉饼机1台0.89万元;(3)导热油炒锅1个0.95万元;(4)蒸炉1个0.65万元; (5)水电线费用2.4万元;(6)烤干灶1个0.5万元;(7)三轮车0.998万元。7项同共计9.888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15.688万元。 |
15.688 |
8 |
7.688 |
2019 |
永泰县塘前乡杨光家庭农场 |
永泰县塘前乡芋坑村兰厝里 |
1.旧猪栏改造烘干房一座50平方米,计7.5万元; 2.购买烘干机JAD-5HSK16,一台,计3.7万元; 3.购买烘干用竹匾128个、烘干用不锈钢架8个、安装三相电表1 个,计3万元。 |
14.2 |
8 |
6.2 |
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若发现这两家家庭农场示范场2019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内容有弄虚作假行为,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1日。举报电话:0591-24832127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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