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6〕61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开展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信息填报、审核、上报等工作。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出租车总数30辆。其中,符合《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6〕61号)等要求的出租车共有12辆。现将我县符合申报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20日—2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提议,可致电咨询(24812093)。
永泰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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