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有关数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运管客运〔2020〕2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67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开展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运营补助信息填报、审核、上报工作。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农村客运总数26辆。其中: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的农村客运共26辆。现将我县符合申报的项目给予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21日—2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提议,可致电咨询(24812093)。
永泰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