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永泰县辖区内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及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了评价,并已依法将评价结果告知用人单位。现公示如下。
附件:1、2019年度永泰县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
2、2019年度永泰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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