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永泰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沤堆还田)验收结果的公示(二)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0-03-31 10:29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19〕230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补充说明〉的通知》文件要求,日前我局组织人员对我县2019年2家秸秆沤堆还田示范点进行验收,经查阅相关材料和实地查验,2个示范点均完成项目申报内容,资金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同意通过验收。示范点如下:

1.永泰县大康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有限公司,大洋镇,秸秆品种:葡萄,示范面积50亩,消耗鲜秸秆53吨,补助资金2万元;

2.永泰县盘谷乡佳果园家庭农场,盘谷乡,秸秆品种:百香果,示范面积50亩,消耗鲜秸秆52吨,补助资金2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31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 0591-24832127(县农业农村局)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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