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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9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3号文件、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拟同意永泰县邱氏家庭农场、永泰县葛岭耀峰农场等2家列入我县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创建项目水肥一体化项目承担单位,每个示范点补助资金10万元;
拟同意福建天叶中草药开发有限公司、永泰县云山农林专业合作社、永泰县连山石牌农场、永泰县名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县紫山天茗茶叶专业合作社等5家列入我县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创建项目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承担单位,每个示范点补助资金3.5万元;
拟同意福建思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永泰县青岩农业专业合作社、永泰县硕丰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泰县乐来康农场、永泰县安狮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永泰县森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建省卢峰茶业有限公司等7家列入我县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创建项目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承担单位。每个示范点补助资金2.5万元。
拟同意福建汇和茶叶发展有限公司、永泰县大康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有限公司、永泰县白云乡农家茶厂、永泰县雨兰农业专业合作社、永泰县红福星农业种植基地有限公司5家承担我县2020年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项目,每个示范点补助资金4万元;
拟同意永泰县塘前乡荣柚富家庭农场、永泰县盛禾家庭农场、永泰县文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3家列入我县2020年市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项目承担单位。每个示范点补助资金5万元。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相关部门反映。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永泰县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永泰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工作方案》实施。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0591-24831481(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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