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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60号)和《2019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樟农〔2020〕45号)文件精神,在创建单位自主申报和乡镇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县级行业专家审核意见,经局务会研究通过,拟定《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第二批)补助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14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邮政编码:350700)
附件: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第二批)及补助方案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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