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原规划配建的12班幼儿园并等面积无偿配建安置房。
2.除物业配套用房、垃圾分类精品屋按照各地块指标配建外,允许机动车停车泊位、人防设施、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两个地块统筹规划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1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向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咨询(联系电话:15396028377)。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空间规划科提出书面申请。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邮政编码:350700。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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