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办法公布
来源:福州新闻网 时间:2020-07-03 15:32 浏览量:

   招生原则

  (一)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的原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四)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根据本辖区相关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其招生服务片区,不得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幼儿园当年秋季招生办法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时间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1.预登记:2020年8月26日上午8:00——12:00,各幼儿园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预登记并提交预登记材料,逾期概不接受登记;预登记先后顺序与报名录取无关,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错峰到幼儿园申请登记即可,尽量做到不扎堆不等待。未在此规定时间内选择幼儿园进行预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派位招生:2020年8月28日上午,各幼儿园组织符合派位条件的家长来园统一进行现场抽签派位;

  ?3.自主招生:招生时间由各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班)报名时间参照各小学开学报名时间自行确定。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详见各幼儿园的招生公告。

  招生人数 

  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下达的事业计划招生数招生,严禁大班额。

  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信息表 

  永泰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办法公布 

  永泰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办法公布 

  招生办法 

  (一)招生方式: 

  1.公办幼儿园:2020年秋季,我县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招生实行家长预登记申请、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

  (1)城区十一所公办园(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分园、城关幼儿园、北门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樟城小学附属幼儿园、东门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城南幼儿园、闽江师专附属永泰幼儿园、城峰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应提供不低于6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现场抽签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

  (2)各乡镇公办幼儿园应提供100%的学额采取登记抽签的方式招生。若未达派位学额数,取消现场抽签,已登记人数全部录取,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其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县教育局核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按限价执行并报局教育事务管理中心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二)招生服务片区: 

  1.登记抽签服务片区:乡镇公办幼儿园登记抽签招生的服务片区为该园所在的乡镇辖区,招收户籍在本乡镇或常住本乡镇的适龄幼儿。城区公办幼儿园登记抽签招生的服务片区如下:

  (1)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分园:招收具备樟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2)城关幼儿园:招收具备樟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3)北门幼儿园:招收具备实验小学招生区域的樟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4)东门幼儿园:招生办法由东门幼儿园负责拟定,经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5)第三实验幼儿园:优先招收山水传说楼盘购房户子女,若有富余学位可招收城峰中心小学招生区域的具备城峰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6)樟城小学附属幼儿园:招收樟城小学招生区域的具备樟城镇、城峰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7)城南幼儿园:招收城南小学招生区域的具备城峰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8)第二实验幼儿园:招收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区域的具备樟城镇、城峰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9)城峰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招收城峰中心小学招生区域的具备城峰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10)闽江师专附属永泰幼儿园:招生办法由闽江师专附属永泰幼儿园负责拟定,经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2.自主招生服务片区: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在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户籍幼儿。

  (三)招生程序: 

  (1)6月30日前,各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的招生意见,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后于上报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3546334@qq.com。

  (2)8月19日,各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张贴在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3)8月26—28日,各幼儿园预登记报名、审核材料、信息汇总筛查、家长抽签、公布中签结果。符合预登记条件的适龄健康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申请预登记,同时在2所及2所以上幼儿园预登记的或预登记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城区公办招生园所中任何一所幼儿园的报名资格。

  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4)8月29—30日,各幼儿园在园务公开栏公布全部录取名单、分发入园通知书、注册、召开小班新生家长会,同时将录取名单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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