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同安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同安镇 时间:2016-10-02 00:00 浏览量:

关于调整同安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和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同安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丽霞(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杨忠泰(镇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陈  泽(镇纪委副书记、党政办工作人员)

郑  榆(镇财政所负责人)

何  玲(镇机关会计)

范惠玉(镇经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小组成员:

1、镇级

组  长:项目分管领导

副组长:项目具体负责人

成  员:郑哲星(党政办工作人员)

郑  榆(镇财政所负责人)

何  玲(镇机关会计)

范惠玉(镇经管工作人员)

2、村级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必须由村两主干担任,成员由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三至五人)和包村领导、招标项目相关的人员组成。

三、监督工作组成员:

组  长:鄢礼锄(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林家月(镇司法所所长、纪委委员)

成  员:林达荣(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纪委委员)

 

 

附:同安镇招投标程序

 

同安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同安镇招投标程序

 

根据樟政办(2015)93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同安镇简易招投标程序流程通知如下:

一、编别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招标工作小组提供:1、项目批复文件2、项目预算造价(10万元以上项目提供造价审核报告)3、项目会议纪要(含控制价、发包价、工期、资质要求相关内容)4、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二、备案、审批

招标人持上述1、2、3、4等文件经镇“三资”监管中心审核及镇招投监督工作组备案后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批复后,将招标公告张贴在本单位的显著位置进行公布。

三、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指定专人按招标公告时间出售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等文件。报名费由招标人收取,并出具本项目出售票据给投标人。

四、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统一在镇“三资”监管中心进行。招标人自行组织5人评标小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标。评审合格者随机抽取一个球号作为投标人的代表号、并签字确认。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现场定标,并将中标结果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

五、监督

项目相对应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镇招投标监督工作组和“三资”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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