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永泰县农业局 时间:2016-12-23 00:00 浏览量:

局机关各站室、各乡(镇)畜牧兽医站:

根据榕治市办〔2016〕20号和樟治县办〔2016〕4号《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更好深入开展法治农业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全面推进永泰农业法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州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强化农业部门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涉农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的法治观念,形成农业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推进法治农业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农业执法办案和农业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渗透到农业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农业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农业部门行业职能,坚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结合农业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农业法律法规普及率。

(三)坚持专业化运作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以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为基础,采用助民惠民活动等方式,提供便民服务平台,通过通俗易懂语言,向广大农民普及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农民守法意识。

(四)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坚持联动普法,形成大普法格局。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宣传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调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环境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深入宣传发展农业、致富农民、服务农村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畜牧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深入宣传农业治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预算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农民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提高农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农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深入宣传保障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围绕农民的热点问题,深入宣传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主要任务

  局相关股站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普法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并报局法规科备案。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及时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执法人员。

(二)建立责任清单。各普法责任主体应详细梳理本部门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订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实施方案、编写普法读本,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必须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于每年第一季度前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2月25日前报局法规科备案。总结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局法规科备案。

(三)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实行“阳光执法”,要求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在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进而提升法律素养,树立法治信仰。

  (四)通过“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结合“法律六进”,通过送法下乡,召开小型座谈会,开展“下访听诉”活动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五)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探索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六)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主要利用春耕备耕等农事季节的时间节点,通过送农业科技(政策)下乡、放心农资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 “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涉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朋友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

  (七)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要针对涉及农业部门的如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八)利用现代媒体等手段进行普法。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作用,积极在永泰农业信息网站设置法治宣传专栏,集中开展法治农业宣传活动。

  (九)强化农业系统内部普法。利用周一学习日制度,落实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提高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县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振恭

副组长:刘智清、黄世锋、叶桂孝、曾洪挺、倪行承

成  员:林宜茂、林传钦、陈武、鲍泰辉、黄振标、何书锋、刘书华、陈兆銮、鄢毅、黄宝珠、张红岩、魏星国、张兆庆、张霖飞、郑明川、林峰、柯家良、周统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县委、县政府已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永泰建设考核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局机关有关站室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结合各站室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局相关站室要结合本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对方案进行细化量化,创新法治宣传手段和方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并建立台账管理机制,采集并整理好有关法治宣传的各种资料,及时报局法规科备案。

(三)加强合作,统筹推进。局有关站室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相互合作,形成合力,力争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局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督促,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要及时推广经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要督促限期整改。

 

 

                                             永泰县农业局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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