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建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教育局 时间:2017-08-28 17:48 浏览量:

 

各中小学、幼儿园,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站、中心):

    根据中共永泰县委教育工委《关于张建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樟委教工委〔201715)精神,经研究决定:

张建国同志任永泰县青云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泰县葛岭中学校长职务;

严立银同志任永泰县葛岭中学校长,免去其永泰县第十七中学校长职务;

王晓鸿同志任永泰县同安中学校长,免去其永泰县红星中学校长职务;

张银莲同志任永泰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泰县樟城小学副校长职务;

林虎同志任永泰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泰县城南小学副校长职务;

蔡品团同志任永泰县城关小学校长,免去其永泰县葛岭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蔡晓平同志任永泰县城关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泰县实验小学副校长职务;

张仁林同志任永泰县葛岭中心小学校长,免去其永泰县长庆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黄宝瑞同志任永泰县长庆中心小学校长,免去其永泰县梧桐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黄克标同志任永泰县大洋中心小学校长,免去其永泰县同安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黄一生同志任永泰县同安中心小学校长,免去其永泰县红星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卓晓永同志任永泰县盘谷中心小学校长,免去其永泰县霞拔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陈凤腾同志任永泰县红星中心小学校长,免去其永泰县盘谷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檀建国同志任永泰县梧桐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永泰县岭路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林萍同志任永泰县北门幼儿园园长。

黄宝瑞、卓晓永、林萍等三位同志新任职务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2017825日起算。

 

免去陈仁发同志的永泰县洑口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侯宗立同志的永泰县长庆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永泰县教育局

     20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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