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永泰县财政局 时间:2022-02-21 10:35 浏览量:
 鮑妃娇等6名代表:

您们提出“关于提高村级五大员退休待遇的建议”收悉。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了保障村干部年老时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2014年起我县建立村主干社会养老保险,确保了村主干生活待遇的落实,明确村主干养老保险缴纳标准,保险费本金实行县财政、个人共同负担,县财政负担16%、个人负担8%,每年保险费基数按最低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二、规范离任村主干补贴

离任村(社区)主干固定补助,经2019年4月9日县政府专题协调会议研究通过(永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09号),任村主干1-5年的离任补助标准从原来每任职1年每月10元提高到每任职1年每月20元;任村主干6-9年的离任补助标准从原来每任职1年每月1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不按任职年限计算);任村主干10年及以上的保持每任职1年每月20元补助标准不变,每任职1年乡镇每月负担5元标准不变,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其他村干部“五大员”退职退休生活补助问题

由于全县其他村干部“五大员”退职退休人数众多复杂,且目前没有此项政策依据,根据《永泰县2021—2025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定,除村主干外,其他村干部退职退休生活补助主要由所在的乡镇、村自行统筹解决。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叶知开

人:侯伦镜

联系电话:24830098

                             

                              永泰县财政局

                               2022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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