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晓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教育人事关系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这种高度的责任感和参政议政意识深表敬意。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校长任职达到一定年限的,要进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数应达到一定比例。近年来,校级领导异校交流后,部分校级领导因编制、职称岗位问题,人事与工资关系尚未相统一。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探讨破解制约瓶颈的有效途径,努力理顺校级领导异校交流后的人事关系。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张元明
联 系 人:雷广森
联系电话:24859326
永泰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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