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企业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0-06-03 16:29 浏览量: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企业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樟政办〔2020〕26号)于2020年5月31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当前,永泰正乘着“数字福建”的东风,后发赶超,“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引资政策请来了一波又一波的企业前来园区参观考察,引进符合园区发展定位的企业,促进园区智能企业集聚,规范企业入驻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准入机制、优化入园程序,强化对入园企业的管理,促进入园企业的有序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把产业园区打造成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智能化产业园区,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 

  丰富、完善园区企业准入机制,园区指挥部积极查阅、借鉴其他园区相关资料,通过征求意见、多次座谈、反复讨论,进而吸纳相关部门意见,根据永泰县情及园区实际情况草拟了《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企业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形成2020331日通过指挥部专题会议研究修改后形成送审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预协调会审议后于2020年4月28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于2020年5月31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该管理办法由总则、企业入园条件、企业入园模式和程序、入园企业责任、附则等五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有:

(一)第一部分总则。主要规定了制定目的、园区情况、工作机制(成立产业园准入评审委员会对入园企业进行评审把关等内容。

(二)第二部分企业入园条件。从行业领域、投资强度、产出标准、环保节能、企业注册等方面明确了入园企业的要求。

(三)第三部分企业入园模式和程序。明确规定了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企业入园申请、审核及注册等一系列流程和机制。

(四)第四部分入园企业责任。明确了企业入园后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考核主体、考核内容、考核影响等内容。

(五)第六部分附则,明确特殊事项可特殊处理及该办法执行时间,并要求企业要对其所提供的材料的真空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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