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小规模中学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3-08-02 16:44 浏览量: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泰县乡村小规模中学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永泰县乡村小规模中学资源 

  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盘活有限师资以及软硬件教学资源,促进乡村孩子接受更加优质均衡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稳妥推进我县小规模中学资源整合工作,努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全力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握“争优、争先、争效”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实施教育强县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强化教育资源配置,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办学规模不足百名的中学有4所,分别为红星中学3个班,学生60名,教职工17名;东洋中学3个班,学生68名,教职工12名;十七中3个班,学生94名,教职工19名;二十二中3个班,学生86名,教职工16名。

  三、整合原则

  (一)就近集中。充分考虑学校地域、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语言适应等因素,因地制宜,沿革历史,就近集中,方便就学,提高效益,让乡村学生接受更加均衡、优质的教育。

  (二)统筹规划。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做好教育教学资源整合和建设规划,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满足整合学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等需求。

  (三)积极稳妥。立足双方校情,充分尊重群众和学生意愿,充分考虑双方学校学生学籍、教师身份、绩效考评等各种因素,实施保留学校建制两年过渡期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一体化办学、科学化管理。

  (四)创新管理。坚持创新引领,激发双方学校办学内生动力,重点在办学理念、资源配置、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环境等方面探索新路径、实施新举措、实现新成效。

  四、工作目标

  2023年秋季开学前,完成二十二中整合到永泰二中,东洋中学整合到永泰三中,红星中学整合到永泰三中或清凉中学,十七中整合到城区中学的布局调整工作,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提升办学效益。

  五、工作内容

  (一)资产清点移交。过渡期,上述十七中、二十二中、东洋中学、红星中学4所被整合学校(下同)的账户由原学校保留管理,学生的生均经费等相关资金按学生实际人数列入并入学校预算。原学校固定资产,校园校舍等不动产管理使用按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建制撤销后,学校原账户的剩余资金上缴县财政指定账户并取消原账户。

  (二)学生就读安排。结合实际就近入学,东洋中学学生安排到永泰三中就读,二十二中学生安排到永泰二中就读。根据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红星中学学生分流到永泰三中或清凉中学就读;十七中学生随机分流到永泰城关中学、青云中学或永泰一中旗山校区就读。过渡期内,整合学校的八、九年级学生学籍保留在原学校,学生综合评价、学业成绩、学籍档案等纳入就读学校统一管理,整合学校分流到相应中学就读的学生可享受定向生资格以及农村初中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照顾政策,否则,不享受照顾政策。2023年秋季学期,新录取的七年级学生学籍建在就读学校。

  如有个别学生确需到其他非城区学校就读,可向原学校提交申请,学校汇总后报送至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教师调配管理。过渡期内,4所被整合学校人员职称(职务)保留不变,职称空岗按原学校量化方案执行。教职工可通过调入整合学校、考试进城、交流轮岗等方式统筹安排。

  六、工作步骤

  (一)调查研究(2023年2月-4月) 

  1.调查永泰二中、永泰三中等学校集中办学条件情况。充分了解接收学校办学硬软件设施设备情况,准确估算教室、师生宿舍、食堂、办公场所等是否满足整合后师生需求。

  2.调研整合学校学生及家长意愿。深入盖洋、岭路、东洋、红星等乡调研,了解学生及家长就读意愿,初步统计掌握学生就读去向数据。

  3.掌握双方学校领导、教师思想状况。深入4所被整合学校以及永泰二中、永泰三中、清凉中学、城区相关学校等了解学校领导、教师思想动态,全力推进教育资源整合。

  (二)制定方案(2023年2月-5月) 

  根据调研情况,由县教育局牵头制定整合工作实施初步方案,充分征求相关乡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意见,报送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宣传动员(2023年2月-5月) 

  县、乡、校要三级联动,统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县教育局积极对接相关乡镇,指导学校做好整合宣传工作;相关乡镇通过召开乡村各级干部动员会、走村入户、收集乡贤及群众意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学校通过家长会、学生大会、教师大会、座谈访谈、入户家访等方式,做好双方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实施(2023年6月中下旬-8月底) 

  按照实施方案,6月底完成学生就读去向调查统计工作;7月下旬对整合学校资产等进行清点移交;8月中旬向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公布学生去向;8月25日前完成整合学校教师的统筹安排。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成立小规模中学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张卫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黄绍川  县教育局局长

  陈仙强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林无眚  县委编办副主任

  张训莺  县教育局副局长

  郑毓辉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杨  璐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林永武  县国资中心副主任

  郑志钿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事务中心主任

  岭路、红星、东洋、盖洋等乡分管教育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任由张训莺同志兼任,负责做好资源整合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学校整合涉及千家万户,各有关乡镇、学校要多途径、多方式,切实做好干部、群众、教师、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形成共识,并得到学生、家长、社会的普遍认可。

  (三)落实整合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相关乡镇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做好辖区内乡贤、群众思想工作,在遵循辖区内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稳妥推进辖区内小规模中学资源整合工作。各相关学校务必做好学校资产清点移交工作,确保资产不流失;强化整合后工作管理,对整合学校师生给予特别关注关爱,让他们尽快融入新学校的工作、学习、生活。对整合工作不力、资产移交不明或引起社会舆情的,将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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