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100-1500-2018-00065 文号 樟政综〔2018〕113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11-19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告知书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永泰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告知书
索 引 号 FZ12100-1500-2018-00065
文号 樟政综〔2018〕113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11-1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告知书
内容概述 永泰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告知书

永泰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8-11-2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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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永阳古城登高山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对永泰县永阳古城登高山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改造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永泰县永阳古城登高山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改造工程

二、征收范围:永泰县永阳古城登高山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改造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业主单位: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房屋征收部门:永泰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樟城镇人民政府和永泰县城投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永泰县县府路新安巷口原行政服务大厅一楼,联系电话:6228008762280089。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实施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六、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七、选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机构情况详见201888日《樟城镇登高路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机构选定情况告知书》。

 

附件:永泰县永阳古城登高山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改造工程用地规划红线图

                       

  永泰县人民政府

                        201811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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