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接市国有房产中心来函。公共租赁住房D型保障对象中91户保障家庭已领满5年(60个月)租赁补贴。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20〕49号)的有关规定,“D型保障对象的保障期为5年(60个月),自实施保障当月起算,期满由市国有房产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经核对,本次涉及的91户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详见附件),上述家庭自即日起,不再享受本项租赁补贴政策待遇。
特此公告
附件: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D型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情况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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