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6-11-06 09:40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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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保障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了《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事关工程招标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招标效率。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取消后,行业门槛降低,存在从业人员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编制招标文件出现倾向性或限制性条款等不规范问题,损害了招标人及公共利益,影响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健康发展。为解决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并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二、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一是招标代理及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明确我市人员的配置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国家、省有关规定的条件下方可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并按国家、省有关要求进行本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登记。二是规范招标代理及从业人员从业行为。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明晰代理费、代理委托事项、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档案保存工作、人员培训等事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相应职责,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出台该项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提升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有助于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为行政监督部门提供法律依据,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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