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7-21 00:00 浏览量:

关于2017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通报

 

闽农机函〔2017〕638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举措,在提升全省农机装备水平、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高效实施,加快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近期对全省各地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7月10日,全省共使用补贴资金72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20万元,省级资金1825万元;全省共结算35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53万元,省级资金1024万元。从使用资金金额(央补+省补)看:市级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南平、三明、宁德,后三位的依次是:莆田、福州、漳州;县级排名前十位的依次是:延平、武夷山、永安、建瓯、古田、建阳、尤溪、顺昌、大田、邵武、建宁;县级排名后十位(除资金规模较小县外)的依次是:永泰、罗源、平和、周宁、芗城、闽侯、城厢、长泰、东山、泉州台投(详见附件)。

       二、主要问题

       (一)资金使用进度慢。从2017年上半年来看,我省资金使用进度总体偏慢,较2016年,全省补贴资金使用量同比下降了10%。部分县(市、区)在推动政策实施和加快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贯彻执行上级要求不够得力、措施针对性不强、责任担当不足等问题,东山、长泰、城厢、周宁、清流、荔城、明溪、沙县、永定、三元、长乐、涵江、福清、浦城、柘荣、闽侯、武平等17个县(市、区)下降幅度超过60%。

      (二)资金结算进度慢。全省有30个地区,前两季度已使用资金结算率低于50%,不符合2017年度县(市、区)农业局绩效考评指标评估中“绩效目标进度要求”。晋安、连江、永泰、福清、云霄、邵武等6个县(市、区),前两季度已使用资金结算率为0%。

      (三)部分县(市、区)资金调配不合理。5月16日,省级开通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2017系统),并导入2015-2017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17年第一批),要求2017年未分配补贴资金的县(市、区),要根据2016年补贴资金结转情况向市级农机部门申请预拨。截至7月10日,仍有仓山、马尾、晋安、长乐、闽侯、城厢、涵江、荔城、仙游、丰泽、浦城等 11个县(市、区),2017系统中央或省补分配资金为零,导致购机者无法申请补贴,影响了全省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抓紧结转盘活存量资金。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准和盘活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资金的结转与使用。年初,县级已上报省级备案、统筹的补贴资金,要抓紧计划使用,以更好地促进农机化发展。对县级上交省级统筹的中央补贴存量资金,调剂下达有关的县(市、区)。其它结转的存量资金务必于7月底完成资金结转工作,确保2017年系统顺利使用。

     (二)加快资金使用与结算。全省县级农机补贴资金使用与结算情况,已列入2017年全省农业系统绩效考核指标和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奖励经费分配主要考核指标,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非常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在政策宣传与技术推广、项目建设以及特色农机产品使用中挖掘新增量。要加快资金使用与结算进度,县级要按年初上报本年度资金需求量,用好用足资金,确保结转资金使用完毕,力争在绩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三)加大督查力度。省厅将定期通报各地资金使用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县级,将通报函告相关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农机部门负有重要督导责任,要抓紧组织一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督导与检查,及时发现与解决问题,切实推进资金兑付力度,确保补贴政策顺利有效实施。

 

       附件:2017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通报(一)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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